结局篇:夭折的中国直升机滑雪团始末

说实话,最早只为了争口气,能得到什么样的结果谁也没谱:因为任何直升机滑雪公司都早就有明文规定不管任何情况都不会退款,我们也知道天气是属于不可抗拒因素,对方如坚持这些我们也没脾气。但我们能够占理的地方是:对方没有提供所允诺的产品或服务(即粉雪)。而且蓄意隐瞒真相,企图造成既成事实,强迫我们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因此我们认为据理力争,未必会全军覆没,何况若真打官司的话,还不知鹿死谁手,因为加拿大的法律基本上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何况对方还有一根软肋,即种族歧视。另外还有商业信誉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BC省旅游局可以申诉,虽说政府机构无权命令一个商业个体退还款项,但肯定会影响Mica声誉,而且中国人以后肯定不会参加Mica公司的直滑。鉴于以上考虑,我们决定据理力争,同时也做好了打官司的准备。几经回合,终于讨还了退款,皆大欢喜。

以下介绍详细经过,不免啰嗦,但我们认为可以给所有在国外遇到不合理待遇的雪友们提供一个借鉴,知道据理力争是可以得到结果的:

根据中国团一致的决定,我们在4月5日给Mica公司的经理Darryn发了第一封电邮,内容大致是请他关注此事,并希望得到合理的解决,我们承认不寻常的回暖是造成这种雪况的主要因素,但我们认为作为一家专门推销超级粉雪的公司是不应该用这种雪况来继续赚钱的,同时也谈到中国团要求延期遭拒绝但却给其他团延期的情况。

Darryn当天就回复了我们的电邮,承认这一时期的这种雪况不是典型的Mica推崇的雪况(Not typical Mica conditions for this time of year), 但强调天气因素是无法控制的。他允诺第二天与Barbara商议此事。

Barbara在4月6日发了电邮,说要与我们电话讨论,4月8日我同她进行了通话,详情如下:

Barbara说延期之事是中国团自己要求改期到明年2月,因此她说已全部订光。另外她讲给同期的另三个美国人延期之事是指在中国团以后的三天,即4月4日后。至于4月4日以后其他组的改期是确实的,因他们自己也承认无法再经营了。她还讲中国团走后其他人还继续滑,还都很高兴。我讲留下的人是被逼无奈,知道反正退不了钱,只好苦中作乐。但雪不好是无法抵赖的事实,包括市场部经理(Darryn)也承认这不是MIca一贯的风格(Typical condition),我还提到导滑们也说是18年来最糟糕的雪况,她不否认。但讲退钱和改期是不可能的,我说可以,那我就告诉全世界的人你们的所作所为,因我说全中国的滑雪爱好者都想知道中国组直滑的情况,她说你是在威胁我吗?我说根本用不着,我只是讲事实,告诉大家雪况如何,你们又是如何处理的,就够了。她就问你想得到什么,我就说退还三天(give me 3 days back)。她就说待研究后再告诉我结果,给双方一点时间。

4月12日Barbara发了一封电邮,说:

Darryn和我交换了关于这次中国团提前离开的情况,因客人没有足够的的技术经验来应付在Mica遇到的雪况,他们决定提前离开完全是他们自己的责任,如果他们留下来,在高山部分还是能够遇上好的春季雪况。

这次确实是一个不寻常的情况,但我们没有任何赔偿的责任。我们愿意给你们提供每人$1000的Mica代用券,可以用来定明年的直滑,条件是:

1  无现金价值,

2  可以用来在我们的小卖部购物,按摩,房间升级,喝酒,或支付多余的落差,

3  不能转让

4  未用部分不能退还

5  必须用在明年的直滑,还要看是否有空位

请告我你们是否还有任何问题,或你们是否明年再来。

 

中国团无法接受这样的答覆,决定据理力争,并且也做好了万一谈判不行就跨国打官司的准备,绝不能这样窝窝囊囊结束,经讨论后在4月23日给Darryn发了电邮,内容如下:

 

谢谢Barbara的回信,我们是否可将其视为Mica公司的最后答复,请告。

我们有些惊奇所得到的答复,作为“BC最好的直滑公司”,Mica不应该如此自毁声誉。

1, 说中国客人没有经验来滑春雪

2.    说在山的上部还有很好的春雪

我们都知道而且你也承认,当时的雪况不是典型的Mica粉雪,你们的导滑也说是18年来最糟糕的雪况。客人们花了大价钱来Mica是要滑你们所推销的”冷烟雪“,我们知道你们无法控制气候,但如何处置这一情况并让客人们高兴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明知雪况不好,但隐瞒事实,企图让已经花钱的客人们兑现既成事实。 我们曾经问过你们的工作人员雪况如何,但得不到直接回答,而是让我自查网站。在将我们的中国小组送上山的当天,办公室的人员还说雪况很好。

我们都知道,因雪况不好,同期的美国小组得到了将后3天延期至下一雪季的建议,而下一个小组的直滑计划被取消并延迟。 这些都得到Barbara和我在4月8日的电话通话中得到确认。如果我们的中国直滑人员没有选择离开你们,请问Mica是否会作出取消以后直滑活动的决定?

Barbara说因为中国组要求将时间推迟至明年2月,所以才说订满了,可她也拒绝了推迟到明年同一时期的要求。

由于大部分中国的滑雪爱好者们都很关心这一直滑组的情况,我们会继续在中国最广泛使用的网站追踪报道,另外我还在考虑将这一情况报导给加拿大商业信誉局和BC旅游局,也包括Facebook和Twitter。

 

电邮发出的第2天早上(4月24日),Mica公司的老板(President)Paul就亲自给我们打来了电话,解释了一下情况,说同意给中国团每人一半的退款,即3280加币,但这笔款的条件是:

1  3280加币价值的代用券可用于明年同期的直滑,(根据50%的2013直滑费用并减去给你们的折扣计算)

2  这笔款只能用于2014年3月27日到4月2日(有效期至4月30日)的4天直滑活动

3  这笔款不能兑换现金

4  不能转让

5  明年的定位没有任何折扣

 

鉴于条件相当苛刻,中国团决定拒绝,由于沈狼是律师,起草了一封长信,代表中国团向Mica提出了先礼后兵,类似最后通牒式的意向书。不过其用词和行文之复杂,已超出我的英文翻译能力,我只好请我的一个曾给国务院作过同声翻译的大学同学帮忙。在等待翻译的同时,为增加中间回旋的余地,以我个人名义在4月27日先将中国团的大致意愿转告Paul, 内容如下:

 

谢谢你的建议,我已将内容转发给中国团,不过他们不满意。他们要求退还3天的全额费用,或用于明年1-2月的直滑(可补差价),或退款。

他们之所以不愿让步的最重要原因是基于Barbara的粗暴态度和不公平的处置,他们用了种族歧视这一字眼。

就我个人观点,我不在山上,无从评价Barbara具体表现如何。但从我跟Barbara的电邮及电话往来,我可以感觉到她在处理此事时内在的深深的不友好态度,她不是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是在争执。 我知道她没有足够的权限来决定是否退款或延期,但全盘拒绝所有合理的要求很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中国团决定如不能达到目的就向媒体公开并诉诸法律。

他们有一封来信,我的英文水平有限,现在是一个专职人员在翻译,译毕我将转发给你。

 

Mica的老板Paul在4月28日回复了我的电邮,拒绝了我们的要求,他说:

 

很遗憾你的回复。事实上,考虑到你我之间前几天的电话通话,你说我们将你们“所有合理的要求都拒绝”之言是不确实的。我确信我们之间的谈话我们是本着顾客第一原则去做的。我的关于同意补偿的建议已经超过了我们在法律方面的责任,也远远超出你在直升机滑雪界所能够找到在类似情况下最慷慨的建议。同期参加滑雪的没有任何客人得到补偿,也没有人要求,没有任何退款或延期。相比而言,其他客人还很开心,很多还订了明年的直滑。

重温了一遍所有发生的情况并与我们的法律顾问讨论,我确信我们已经超越了我们的法律责任并很道德地应付了你们。不过,我还是等你们那封翻译中的信件再决定是否更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Paul的反应不是中国团所期待的,因此当我的同学翻译好的信件回到我们手中时,就相应地做了一些修改,于5月1日发给Paul,虽然内容与上次我个人的电邮基本一样,但行文则更正式及强硬,而且提到向媒体公开及正式起诉:

 

……我们还是本着中国人一贯与人为善的态度希望能够与Mica友好地解决此事,我们尚未将我们所遭受的不公平及种族歧视的待遇向中外媒体公开。

现在我以一个律师的身份代表我们中国组发表如下声明:

1   我们强烈反对将每人退款3280只能用在明年3月27到4月2日期间

2   我们要求将未使用的3天费用延至明年1月28日到2月18日期间使用,这样我们就放弃继续索赔的权利,或退还3天的费用。

以上声明仅限于此次事件,如不能达到得到满意的答复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仍然保持提出其他要求的权利。

我们中国团真诚地希望这一事件能得到一个双方均可以接受的结果,我们希望Mica公司了解中国滑雪者,中国的滑雪市场并使中国滑雪爱好者们以选择Mica而骄傲。

 

5月2日清早,Mica的老板Paul给我打来电话,说他经过与他们的法律顾问咨询,考虑到中国团肯定也不愿意再回到Mica去滑雪,因此将每人3280加币无条件退还,同时说这是Mica公司20余年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中国组各位团员经商议,决定接受这一方案。Mica的退款现已全部回到各位团员手中,可说是中国团维权的这一行动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结论:Mica还是一家不错的公司,也确实能够从大局考虑并解决问题,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不是只认钱不讲理的。今后如果有人参加直升机滑雪,我会继续推荐这家公司,不过为以防万一,顶好不要3月底参加这一活动。 对于我们自己来讲,知道我们的权益,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受了欺负要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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